日期: 2023-12-04 浏览量:67 来源:阜新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阜新县开展了宪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活动在蒙古贞广场举行。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悬挂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条幅,同时向群众发放了宪法、食品安全法单行本、民法典系列宣传单、《八五普法宣传读本》、普法宣传手提袋等共10余类1000余份宣传材料,并耐心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
各参与单位也纷纷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