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10 浏览量:157 来源: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王永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单车运营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主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到位
我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查,发现共享电动单车乱停乱放及时处置。截止7月末,共整治违停单车531辆。
二、强化运营企业责任,确保管理有序
按规定配齐管理人员,增加巡查时间和巡查次数,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发现不规范停放车辆,及时搬移至停放点位。
三、充分整合各方力量,确保使用规范
一是运营企业通过自营平台向市民宣传,做文明骑行者。同时,借助其他媒体进行宣传,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曝光。二是运营企业联合志愿者协会,招募志愿者在电动单车指定停放区域协助引导市民规范停放。三是实行奖惩制度,即规范骑行达到一定次数,运营企业奖励免费骑行一次。每违规骑行一次,第二次骑行时增加费用。
规范共享单车运营和管理是项持久战。下一步,我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秉承初心,守住耐心,将此项工作化为日常工作,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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