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解决县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第4号)答复

日期: 2023-06-29 浏览量:80 来源:阜蒙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龙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加,我县在早、晚高峰时间段,出现交通严重拥堵的情况。

(一)实验小学、蒙古族小学上、下学时间段与早晚高峰时间段重叠,造成学校路段交通拥堵严重;

(二)部分路段私家车城区环城主干道随意调头,造成拥堵;

(三)三轮车、电瓶车占用机动车道骑行,影响机动车通行;

(四)个别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或缺少红绿灯设置,造成路口交通拥堵。

二、具体工作措施

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交警大队牵头,会同相关警种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重点治理。一是与相关学校沟通协调,蒙古族实验小学对上下学时间进行了调整,使南环路段早晚高峰交通拥堵得到缓解。二是结合城区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整治工作,部署“压事故、保畅通、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道路监控设施完好应用,加大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积极推动执法规范制定工作,经我局调研上报,2023年4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管理县城区三轮车的决定》,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开展相应治理工作。四是针对委员建议,交警大队已对西门、小十字、建行路口等信号灯时间和监控设施进行了调整,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拥堵。

城市交通拥堵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解决这一问题需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施策、共同发力。我局一定发挥自身职能,从委员建议和民众需求出发,精准施策,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县城道路畅通水平。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建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9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