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关于整顿县城电动车营运宰客整治交通环境的建议》(第79号)答复

日期: 2023-06-30 浏览量:124 来源:阜蒙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刘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县城电动车营运宰客整治交通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电动代步车、电动改装移动售货车管理混乱,县烟叶住宅楼下占道经营。电动代步车、电动改装移动售货车、四轮新能源车市场销售不断增加的同时,弊端不断凸显。新能源车质量不达标,没有生产销售许可证,伪劣产品侵蚀市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购买者年龄偏大、反应慢,没有驾驶技能和经验、没有驾驶证没有牌照上路造成事故,而且电动车代步车、电动改装移动售货车没有保险,出现事故没有理赔能力。销售者占用公共区域经营销售影响群众出行,非法营运宰客,京都、国贸拥堵交通,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二、工作措施

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曾于去年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得到县主要领导的批示。在此基础上,我局针对电动车管理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制定工作。经我局工作,2023年4月14日,阜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管理县城区三轮车的决定》,由政府职能部门、公安相关警种共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针对城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查纠治理。三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利用喇叭、电子滚动屏、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车主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建议。

 

 

阜蒙县公安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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