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家庭饲养宠物犬管理的建议》(第59号)答复

日期: 2023-06-23 浏览量:140 来源:阜蒙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时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饲养宠物犬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城居民养宠物犬的越来越多,有少数人没有做到文明养犬,一些人在遛狗时未随时清理粪便,污染了环境卫生,存在宠物狗伤人现象,街头流浪猫狗给城市环境和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应出台相关规章,做到“有法可依”;发挥基层派出所、城管部门、畜牧兽医管理站和居委会的作用,明确养犬管理主体责任,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积极性;政府制定激励机制,支持爱心人士和社会公益组织设立流浪动物救助收养中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识。

二、工作措施

宠物犬管理是社会性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均负有共同管理责任。多年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府部署,积极响应代表和委员建议,在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职能分工,扎实履行养犬登记、养犬许可证办理、受理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联合城管、城建、城区街道积极开展养犬管理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一是认真做好犬狂犬病免疫。全市择优选定40家诊疗单位作为狂犬病强制免疫注射点,系统培训注射点负责人及免疫人员,免费为犬进行免疫。同时,加强对免疫注射点巡查管理,公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二是积极推进养犬登记信息数字化管理。探索推出“办犬证免费”便民举措,宠物主只需携带犬只照片及养犬人相关证件即可到城区东、西派出所办理,极大方便养犬人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力度,明令城区遛犬时间为早七点前和晚六点后,并禁止城区内饲养大型犬;持续加大对违规养犬、违规遛犬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减少犬只带来的环境卫生问题和犬吠扰民等问题。今年,累计出动警力120余人次,开展集中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针对不文明行为言语劝导和批评教育450起,常态免费办证 800余个,收容和处置各类流浪犬只32只,大大降低流浪犬在街面出现率。

目前,在宠物犬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对《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覆盖面不广、形式单一;二是执法衔接沟通不到位。养犬管理工作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欠缺。三是工作覆盖面不到位。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执法部门工作力度不一、职能发挥不均衡,在依法履行涉犬纠纷调解、不文明养犬劝导、犬只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方面仍有欠缺。

解决上述问题,下步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车站的宣传,利用互联网在微信公众号和主流媒体网站加强《条例》宣传执行,将文明养犬宣传覆盖到生活的每个角落、每个家庭、每个养犬人,引导养犬居民依法文明养犬。二是积极联合各部门交流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为全县养犬人形成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扩大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养犬管理的沟通衔接,利用微信群等手段创新动态监管机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努力打通宠物管理“最后一公里”,逐步迈上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轨道。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建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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