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卧凤沟乡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建议》(第94号)答复

日期: 2023-08-14 浏览量:105 来源:阜新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王灏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卧凤沟乡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医院与养老机构协作,创建“以医优养”模式,是当前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卧凤沟乡敬老院于2022年实施了维修改造工程,服务保障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该敬老院与卧凤沟乡卫生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卧凤沟乡卫生院安排人员及时为敬老院供养对象提供医疗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供养对象迅速得到妥善治疗。另外,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办发〔2021〕9号)要求,对于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要逐步采取关、停、并、转的形式进行资源整合,而卧凤沟乡敬老院不是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考虑到2022年已经实施了维修改造工程,暂未列入整合范畴。本着优化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节约资源的角度考虑,暂不需要在卧凤沟乡再新建一处医养结合的养老院。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和省、市养老相关政策,在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服务需求。

特此答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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