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25 浏览量:77 来源:阜新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决定2023年12月27日在阜新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对阜新县基准地价调整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12月20日前向阜新县自然资源局412室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条件:阜新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代表、各乡镇代表。
注意事项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注意事项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王建勋
联系电话:0418-3580031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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