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 2023-11-20 浏览量:908 来源:阜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委有关要求,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动其在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作用。紧抓新一轮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契机,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新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已确定项目,充分融入全县发展总体布局,进一步实现一、二、三产协同发展,依托点位布局,在全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扩大村级收入来源范围,为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打下坚实基础。到2023年底,全县381个村因地制宜实施主导产业和经营项目,努力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基本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空壳村。经营收入突破5万元的村占比达到70%以上;到2024年底,基本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5万元的村占比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基本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

三、扶持村范围和扶持标准

(一)扶持村范围

计划从2023年到2027年,每年向上级争取扶持一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村,优先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的村作为扶持对象,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重点向深入推进“党群共同致富”活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效的乡镇倾斜。除年经营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2016—2018年已经列为中央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村,以及2019年以来利用中央及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扶持的村以外,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二)扶持标准

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对每个村补助8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助。

四、基本情况

(一)王府镇烟台营子村一体化牛羊舍养殖基地

1.建设规模。新建牛舍约10000平方米、羊舍约6000平方米;新建储草及饲料加工车间1处,约2000平方米。

2.项目内容。新建牛舍、羊舍;新建储草及饲料加工车间、购置机械设备、配置水电、其他必备设施。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招投标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1月实施建设内容、购置设备;11月-12月安装调试设备;2024年1月正式投产。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项目向养殖户出租养殖场地获取收益,预期盈利时间为投产后次年,年预计经营收益金额30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取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王府镇烟台营子村现有耕地面积5800亩,林地面积1100亩,荒地、滩涂苇塘、河滩面积110亩,办公场所210平方米,综合服务场所1050平方米,公共服务场所55平方米,可利用的经营性用房5330平方米,现有经营性资产346.29万元。

8.财务情况。2022年,王府镇烟台营子村集体经济收入3.21万元。其中,村集体发包耕地收入2.57万元,其他收入0.64万元。2022年,村集体经济支出3.21万元,其中其他投入支出3.21万元。目前,村集体经济债权353.33万元,村级债务105.41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入12.88万元,其中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2.88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12.88万元,村干部报酬补助5.38万元,村级办公费用支出2.28万元,其他支出5.22万元。

(二)国华乡两家子村民宿康养乡村文旅项目

1.建设规模。餐饮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住宿房间300平方米、水果采摘面积2700平方米、休闲娱乐区200平方米。

2.项目内容。建设餐饮用房、住宿房间、栽植采摘区、休闲娱乐区。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10月-12月实施建设项目。

4.投资情况。计划投资105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上级扶持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经营收入约12万元,其中收入渠道来源包括:水果采摘收入5.6万元,餐饮住宿服务收入6.4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纯利润约12万元,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村集体现有资产合计共175.5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2.47万元;固定资产113.03万元。资源情况:村内耕地面积6253亩;草地面积10280亩;林地面积17000亩;四荒面积1222亩。

8.财务情况。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65万元。债权总额62.47万元,债务总额71.74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61万元,支出12.61万元。

(三)沙拉镇北查海村乳肥牛养殖项目

1.建设规模。建设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养殖场400平方米、办公用房100平方米,购买乳肥牛20头。

2.项目内容。建设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养殖用房、办公用房100平方米,购买乳肥牛。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开工建设;10月-12月完成设施建设,购买乳肥牛。

4.投资情况。项目计划总投资102万元。自筹资金2万元,上级扶持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该项目以乳肥牛产奶和牛犊销售为主要经营收入,年预期收益40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预期收益40万元,全部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村集体固定资产价值3290307元,林木资产25530元、流动资产994954元(其中:货币资金522501元,应收款472453元)。资源方面:有集体土地3700亩、林地3600亩、方塘3个。

8.财务情况。总收入406143元,其中:发包及上交收入305765元,补助收入45378元,其他收入55000元。总支出373205元,其中:管理费用36238元,其他支出336967元。债务1474034元。

(四)苍土乡下石土村花生分级加工项目

1.建设规模。集体建设花生分级生产线;购买色选机、筛选机、提升机各2套;聚力特、除石机、震动筛、定量秤、成品仓各1套。

2.项目内容。下石土村年有花生种植面积6500余亩,年产销花生13000多吨。项目建设花生分级生产线,购买相关设备。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购置设备;10月-12月实施建设项目、安装调试设备。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实行村集体参股方式,管理方式由村集体与纳百川公司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实行分级管理厂长负责制。项目依靠销售花生米获得收入,年内实现盈利8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依靠销售花生米获得收入,其中15%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资产合计共264.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7.3万元。资源情况:耕地面积4854亩;林地面积384亩;四荒地面积365亩。

8.财务情况。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债权总额61.6万元,债务总额105.1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万元,支出8.7万元。

(五)阜新镇皂力营子村膨化饲料生产加工项目

1.建设规模。新建库房400平方米,拟购304型、1204型拖拉机各1台,大型草包打捆机1台,装草、运草车各1台,其他辅助机具2台。

2.项目内容。发展大型膨化饲料厂项目,新建库房,购买304型、1204型拖拉机、大型草包打捆机及其他辅助机具。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购置设备;10月-11月实施建设项目、安装调试设备;年内投产。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15万元。村集体自筹15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项目实行村集体自主经营的运营模式,采取村“两委”班子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预计年经营收益额10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盈利的途径主要为销售收入和提供服务收入,预期盈利时间为2024年,年经营收益10万元,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资产合计共264.5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万元;固定资产239.2万元。银行存款16.3万元。资源情况:村集体耕地面积1130亩;林地面积200亩;荒地70亩。

8.财务情况。集体经济收入19.8万元。债权总额266万元。债务总额214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3万元,支出19万元。

(六)八家子镇果树村民宿项目

1.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红色民宿2处,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约为220平方米。庭院主要改造地面硬化及绿植,购置凉亭及仿木石桌等配套设施。

2.项目内容。建设红色民宿2处,民宿住房改造、庭院改造、购置凉亭及仿木石桌等配套设施。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10月-12月实施建设项目,年内运行。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民宿以自主经营或对外转租等形式获取收益,预计在2024年末实现收益30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预计收益30万元,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资产合计共260.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7.03万元。资源情况:村内耕地面积12700亩;林地面积21770亩。

8.财务情况。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13.868万元。支出11.56万元;债权总额52.53万元;债务总额71.06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468万元,支出11.468万元。

(七)福兴地镇福兴地村菜园子设施农业项目

1.建设规模。福兴地村菜园子棚区建设40栋,4080延长米暖棚。

2.项目内容。暖棚建设及配套设施购买。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10月末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376万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村集体自筹和争取设施农业配套资金276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经营方式为租赁,预计年收入租金32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预计年收入租金32万元,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固定资产原值5463954.27元,其中村部楼房、村屯水泥路、文化广场、健身器材合计1017077.31元;流动资产2223438.48元,(其中:货币资金1107722.78元,应收款1087322.28元,内部往来28393.42元)。资源情况:村集体板厂、集体土地960亩(15发包地)、林地2000亩(包括油松、杨树)。

8.财务情况。总收入1006415.00元,其中,发包及上交收入847675.00元,补助收入158740.00元;总支出371725.34元,其中,管理费用215949.94元,其它支出155775.40元。

(八)卧凤沟乡东七家子村石英砂加工车间项目

1.建设规模。建设厂房1000平方米;购买加工设备(制砂机、上料输送带、给料机、储料仓、烘干机、脉冲除尘器、回料输送带、磁选机、摇摆筛、提升机、铲车)。

2.项目内容。建设厂房及购买相关加工设备。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购置设备;10月-12月安装调试设备。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村集体自营,项目预期年净利润10.8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预期年净利润10.8万元。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村集体资产总额8179027.82元,其中:固定资产7073387.37元。2022年通过辽宁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出租扶贫车间,交易成功,租期3年,租金共计18000元。资源情况:有土地5034.46亩,其中耕地1866.32亩,草地1774亩,林地1394.14亩(林地已录入三资平台797.62亩)。

8.财务情况。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6.3975万元,债权总额47.4064万元,债务总额163.857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8502万元,支出10.2318万元。

(九)于寺镇他本改村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

1.建设规模。建设机械简易车库330平方米及办公室80平方米;拟购置2204拖拉机1台、免耕机具1具、深松机1台、打草压块机1台、购置联合整地机1台、联合收割机1台。

2.项目内容。拟建设机械简易车库及办公室;拟购置2204拖拉机、免耕机具、深松机、打草压块机、联合整地机、联合收割机等设备。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流转土地、购置设备;10月-12月安装调试设备。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村集体自主经营。盈利模式主要争取免耕、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本村及周边群众解决春耕秋收的机械化作业问题。预计春耕作业5000亩以上、秋收作业3000亩以上,打草2000吨以上,预计年收益达15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预期年收益达15万元以上,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资产合计共2364120.96元。其中,固定资产2,000,632.41元。资源情况:有耕地面积19000亩、林地面积15000亩。

8.财务情况。村集体经济收入115807.00元。债权总额403,565.88元。债务总额157,151.30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0760万元、其他补助收入310000,支出429231.12元。

(十)伊吗图镇艾友营子村商务宾馆

1.建设规模。购买商业网点710平方米建设商务宾馆。

2.项目内容。在伊吗图镇爱伊家园小区购买商业网点710平方米,建设商务宾馆1座。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10月-12月购置网点进行装修。

4.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52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52万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配套剩余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52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项目采取村集体自主经营方式运行,项目预期年收入16万元左右。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盈利全部归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70岁以上老人的福利待遇、低保人员的开支、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费用等公益性支出。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资产合计共110.92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58.7万元、固定资产52.22万元。资源情况:有耕地面积5100亩;林地面积643亩。

8.财务情况。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22.53万元。债权总额105万元。债务总额8.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87万元,支出143.8万元。

(十一)新民镇玍木营子村特色黄金小镇建设项目

1.建设规模。建设黄金工厂店、精品玛瑙店、黄金文化博物馆;建设停车场、电瓶车站点等配套设施。

2.项目内容。建设黄金文化街区,建设黄金工厂店、精品玛瑙店、黄金文化博物馆、停车场、电瓶车站等。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购置设备;10月-12月完成项目实施建设。

4.投资情况。玍木营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入股黄金小镇建设,入股资金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项目主要采取入股经营方式运行;组织结构是以玍木营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排山楼金矿。预期年实现收益10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盈利途径是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入股黄金小镇建设项目按股分红,年预期收益10万元,项目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固定资产原值34.422万元。其中,村部房屋14.6万元、校舍11.7万元、文化广场7.316万元、村部水井0.366万元、打印机0.25万元、桌椅卷柜0.19万元。资源情况:村里溢出土地面积240亩、退地12亩、整户消亡土地50亩。

8.财务情况。总收入13.1556万元,其中,补助收入11.496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6596万元。总支出41.3314万元,其中,干部报酬6.916万元、管理费用4.7957万元,其它支出1.434万元、购置固定资产及折旧28.1857万元。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1.6596万元。债务总额30.771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入11.496万元、支出13.1457万元。

(十二)新民镇革命营子村特色黄金小镇建设项目

1.建设规模。建设黄金知识科普基地,位于排山楼矿区内,主要游览参观以黄金的采、冶、炼为主轴进行设计方案规划;打造集井下VR体验、炼金工艺观赏、点石成金实验室、科研基地、科普教育、黄金首饰文创店、黄金玛瑙工艺品店为一体的黄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2.项目内容。建设黄金知识科普基地,打造集井下VR体验,建设黄金首饰文创店、黄金玛瑙工艺品店。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购置设备;10月-12月完成项目实施建设。

4.投资情况。革命营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入股经营黄金小镇建设,入股资金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项目主要采取入股经营方式运行,组织结构是以革命营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排山楼金矿。预期年实现收益10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盈利途径是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入股黄金小镇建设项目按股份红,年预期收益10万元,项目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固定资产原值:0.133万元。办公设备0.133万元。资源情况:有集体机动地100亩、校舍一处占地面积2500平米、建筑面积300平米。

8.财务情况。总收入14.9643万元,其中:发包及上交收入3.9643万元,补助收入11万元。总支出21.8007元,其中,管理费用19.2166万元,其它支出2.4511万元。购置固定资产支出0.133万元。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3.9643万元。债务总额8.28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万元。支出21.6677万元。

(十三)新民镇上排山楼村特色黄金小镇建设项目

1.建设规模。建设蒙古贞文化生态园将尾矿库生态修复区建设成为旅游体育活动区和生态农场;引进都市农场采摘、都市农田景观、农副产品加工、黄金篮球联赛、蒙文文化跑马场、儿童马术训练等绿色生态旅游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蒙古贞文化生态园,建设旅游体育活动区和生态农场;引进都市农场采摘、都市农田景观、农副产品加工。

3.时序进度。2023年7月-9月10日进行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等办理入库手续;9月中旬-10月办理实施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购置设备;10月-12月完成项目实施建设。

4.投资情况。上排山楼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入股黄金小镇建设,入股资金100万元。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配套资金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0万元。

5.运营模式及预期收益。项目主要采取入股经营方式运行;组织结构是以革命营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排山楼金矿。预期年实现收益10万元。

6.收益分配机制。项目盈利途径是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入股黄金小镇建设项目按股份红,年预期收益10万元,项目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7.现有资源资产情况。固定资产原值242.4357万元:其中,村部楼房206.0761万元、村屯水泥路2.6470万元、文化广场29.2125万元、办公设备4.5001万元。资源情况:有村小学、集体土地760亩(包括溢出土地、整户消亡土地)、林地3500亩(包括黑松、杨树)。

8.财务情况。总收入24.8216万元,其中,发包及上交收入13.3256万元,补助收入11.496万元。总支出254.7301万元,其中,管理费用11.3363万元,其它支出18.278万元、购置固定资产及折旧225.1158万元。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13.3256万元。债务总额3.52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496万元,支出29.6143万元。

五、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3年,我县争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村13个,每个村按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共计1300万元。其中,省以上配套1040万元、市级配套130万元、县级配套130万元。

(二)财政资金的使用主体和使用方式

资金使用主体为被列为政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村,且只能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出。资金使用过程要确保依法依规,严禁挤占、挪用。

(三)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乡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相关部门根据省、市、县财政资金额度,组织各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预算,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文件要求,对扶持项目适合用于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方式的项目村,由乡镇政府作为招标主体,政府采购或招标相应的费用由乡镇自行承担。

(四)资金的拨付进度和拨付方式

各级财政资金根据扶持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拨付。县级层面项目启动后,预先拨付30%资金到乡镇,作为启动资金;项目进度达到50%后,将项目资金总额的20%拨付到乡镇;12月中旬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项目资金总额的30%到乡镇;剩余20%项目资金待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拨付。村集体依据项目预算并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提请乡镇政府申请资金,经乡镇政府按项目预算要求并实地查看建设进度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申请,县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对项目进度实地验收合格后,再由县财政局拨付,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和评审阶段(7月底前)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村级申报、乡镇推荐、县级评审、市级把关、省级审批”的程序,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定村。县农业农村部门对2023年项目库中53个项目逐一筛选。同时,鼓励各乡镇、村继续申报有潜力项目,做到确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时,高于任务指标储备,增加评审待选村数量。通过组织集中评审的方式,初步择优筛选出20个项目,限时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根据乡镇村历年、同类项目推进水平、村组织能力、重视程度、项目初步可行性等对项目村进行初审,报上级部门把关审批,确定全县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3个。要求相关乡镇党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后不准随意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交变更申请。

(二)项目实施阶段(7月-10月31日)

各扶持村需在8月全面启动项目村招投标工作。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项目的推进工作,各村在项目启动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二是完成项目实施规划以及实施规划的相关程序;三是实行股份合作的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经法律咨询后进行公证和登记备案,并制定有关章程;四是涉及规划许可或行政许可的,需提前与有关部门对接,获得认可后办理相关证件;五是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入股的,需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或民主议事程序“六步工作法”确定;六是制定项目风险防控具体措施;七是按照项目审批表完善项目实施具体内容,确保11月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三)项目督查阶段(持续跟进)

县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做好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推进实施等工作,对扶持项目及其推动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和项目化管理。从8月份开始,对项目半个月进行一次督查通报,跟进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序进度完成。

(四)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阶段(11月1日-12月末)

各乡镇要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11月份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建立台账

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入村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摸底统计,按照“示范村”“重点推进村”“一般推进村”等,分类逐村全面梳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摸清掌握实际情况,明确年内预计收入目标和实现途径。根据摸底情况,组织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定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并分类逐村建立月进度工作台账。工作台账于每月3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坚持“一村一策”,推动产业发展,明确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逐村研究,逐村推进,根据各村不同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落实发展措施。开拓发展思路,选准发展路子,确定产业项目,积极创办村级集体经济实体,确保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三)考核验收,巩固提升

第四季度全县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回头看”,总结成效和经验,立足巩固提升,对各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前景进行分析预判,防止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出现大起大落,甚至返零负债,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平稳持续发展。年底县委组织部要组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领导要加强对所包乡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指导力度,帮助研究项目,推进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提供村情档案,协助县级领导全面了解所包乡镇村情,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指导服务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部门要发挥行业部门作用,研究、指导、推进和落实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建立乡镇党委、政府负总责,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乡镇、村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强化财务管理与核算意识,主动履行职责,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要带领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逐村分析研究,倒排时间表,认真抓好督促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带好班子、凝聚力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县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配套完善在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运营、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对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建设推进慢的乡镇,将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约谈;对存在虚报套取、挤占挪用项目扶持资金的,要坚决追回,并取消其下年度扶持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每年年底要联合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报送当年工作落实情况。

(三)严格运行机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章程规定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等事项。按照村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履行民主议事程序,确保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鼓励因地制宜采取自主开发、资产参股、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要素,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运用现场公开、信息化公开手段,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情况,接受成员和社会监督。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防止借发展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四)完善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

坚持效益决定分配、集体福利与成员增收兼顾的原则,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乡镇党委和政府审核、备案。村集体收益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后按份额分红,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优先用于村内公益事业、集体福利。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会计账簿和资产财务管理,健全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托信息手段、专业力量推动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监察、审计等各方面的监督,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违规新增村级组织债务、贪污挪用截留套取扶持资金的,按规定追究责任。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和相关各方利益。扶持资金管理执行《阜蒙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阜蒙财发〔2021〕62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推进中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确保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做好检查考评

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及村党组织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通报批评;对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开展目标任务的村,年度考核评优优先;对未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开展目标任务的村,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台账


中共县委组织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彦鸿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文远 副县长

成 员: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瑞斌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立靖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王敏同志兼任。


附件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9〕10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原则。利用财政奖补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选择、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应加强村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党员和村民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民集体意识、凝聚力和乡村治理能力。

(二)引导推动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引导推动作用,促进村集体利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和集体资产、资源、资金适度规模自主经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因地制宜原则。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根据农村人口、资源、环境等综合承受能力开展项目建设,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稳步有序推进。严禁不顾实际举债搞项目建设,增加农民负担。

第二章 扶持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 2016年以来已被列为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行政村,省财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行政村,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财政扶持集体经济空壳村及薄弱村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扶持的行政村,以及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超过50万元的行政村,暂不纳入扶持范围。

第四条 县财政对所扶持的行政村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村奖补资金总额100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每村补助金额80万元;市财政每村补助金额10万元;县财政每村补助金额10万元。

第三章 奖补资金拨付

第五条 各级财政资金根据扶持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拨付。县级层面项目启动后,预先拨付30%资金到乡(镇),作为启动资金;项目进度达到50%后,将项目资金总额的20%拨付到乡(镇);12月中旬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项目资金总额的30%到乡(镇);剩余20%项目资金待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拨付。村集体依据项目预算并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提请乡(镇)政府申请资金,经乡(镇)政府按项目预算要求并实地查看建设进度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申请,县级组织、财政、农业、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对项目进度实地验收合格后,再由县财政局拨付。

第四章 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

第六条 奖补资金使用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只能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偿还乡村债务、建设公益设施和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及通信工具、发放个人补贴、提取管理费用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无关的支出。

第七条 奖补资金实行股权化管理方式。奖补资金形成的资产应量化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股份,明确产权关系和相应的权利责任,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入股经营,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严禁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由,违背农民意愿,强行要求农民参资入股,硬性摊派。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县、乡(镇)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动态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奖补资金检查审计工作。对违规操作的行为,应责令纠正。奖补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 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奖补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阜新县申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台账(2023年)

序号县区乡镇(街道)名称扶持村
名称
项目资金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所在地项目类别运营模式资金总额(万元)资金构成明细(万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条目形式列出)前期投入及已建设完成内容(非扩建类项目不填)是否验收及验收年份预计产生收益年份预计净收益(万元/年)预计受益农村人口数量(人)利益分配机制涉及村数(个)备注
中央
财政
省级财政市级
财政
县级
财政
村集体
自筹
其他
来源
与中央财政配套(大连市20/其他市50配套剩余(乡村振兴示范带)
1阜新县王府镇烟台营子村利用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王府镇烟台村一体化牛羊舍养殖基地烟台营子村生产经营出租经营1003050
1010

1.建牛舍约10000平方米、羊舍约6000平方米;                 
2.新建储草及饲料加工车间1处,约2000平方米;          
3.购置机械设备;          
4.配置水电;            
5.牛、羊运动场;
6.其他必备设施。

2024年301280全部归村集体1
2阜新县国华乡两家子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两家子村
民宿康养
乡村文旅项目
两家子村生产经营直接运营1053050
10105
1.餐饮用房面积300平方米;
2.住宿房间300平方米;
3.水果采摘面积2700平方米;
4.休闲娱乐区200平方米。

2024年121550全部归村集体1
3阜新县沙拉镇北查海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北查海村乳肥牛养殖项目北查海村生产经营直接运营1023050
10102
1.建设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养殖场;
2.以乳肥牛产奶和牛犊销售为主要经营收入;
3.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2024年401750全部归村集体1
4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下石土村花生分级加工项目下石土村生产经营合作经营1003050
1010

1.集体建设花生分级生产线1条;               
2.购买色选机筛选机提升机各2套聚力特、除石机、震动筛、定量秤、成品仓各1套。

2023年81090全部归村集体1
5阜新县阜新镇皂力营子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皂力营子村膨化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皂力营子村生产经营直接运营1153050
101015
1.利用集体耕地和养殖户多的条仵发展大型膨化饲料厂项目;
2.拟扩建库房400平米,资金20万元;
3.拟购304型、1204型拖拉机各一台(25万元),大型草包打捆机1台(30万元),装草,运草车各一台(15万元 )其他辅助机具2台 (5万元)。

2024年101474全部归村集体1
6阜新县八家子镇果树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八家子镇果树村民宿项目果树村服务直接运营1003050
1010

1.建设红色民宿2处,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约为220平方米;
2.民宿住房改造主要为外立面及屋面防水、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供热及供电;        
3.庭院主要改造地面硬化及绿植,购置凉亭及仿木石桌等配套设施。

2024年301450全部归村集体1
7阜新县福兴地镇福兴地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阜新县福兴地镇福兴地村菜园子设施农业项目福兴地村租赁出租经营3763050
1010276
1.福兴地村菜园子棚区占地100亩拟建设40栋(4080延长米,27.9亩)暖棚,发展设施农业区项目,建成后出租。
2023年322200全部归村集体1
8阜新县卧凤沟乡东七家子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卧凤沟乡东七家子村石英砂加工车间项目东七家子村生产经营直接运营1003050
1010

1.建设厂房;
2.购买加工设备(制砂机、上料输送带、给料机、储料仓、烘干机、脉冲除尘器、回料输送带、磁选机、摇摆筛、提升机、铲车)。

2024年10.81028全部归村集体1
9阜新县于寺镇他本改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他本改村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他本改村生产经营直接运营1003050
1010

1.流转土地1000亩,通过自主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发展集体经济;
2.拟建设农机简易车库330平方米及办公室80平方米;
3.拟购置大型2204型拖拉机1台、免耕机具1具、深松机1台、打草压块机1台、购置联合整地机1台、联合收割机1台。

2023年151801全部归村集体1
10阜新县伊吗图镇艾友营子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艾友营子村商务宾馆艾友营子村服务直接运营1523050521010

1.在爱伊家园小区购买商业网点;
2.建设商务宾馆。

2024年162201全部归村集体1
11阜新县新民镇玍木营子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特色黄金小镇建设项目新民镇服务入股经营1003050
1010

1.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
2.建设地域性历史历史文化及民俗文化展示区;
3.打造都市休闲娱乐的展示区;
4.建设黄金示范区。
项目建成后金矿以黄金工厂店为固定资产作抵押。

2023年101379全部归村集体1项目类别为文旅项目
12阜新县新民镇革命营子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特色黄金小镇建设项目新民镇服务入股经营1003050
1010

1.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
2.建设地域性历史历史文化及民俗文化展示区;
3.打造都市休闲娱乐的展示区;
4.建设黄金示范区。
项目建成后金矿以黄金玛瑙工艺品店为固定资产作抵押。

2023年101729全部归村集体1项目类别为文旅项目
13阜新县新民镇上排山楼村利用中央资财政金项目特色黄金小镇建设项目新民镇服务入股经营1003050
1010

1.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
2.建设地域性历史历史文化及民俗文化展示区;
3.打造都市休闲娱乐的目的;
4.建设黄金示范区。
项目建成后金矿以蒙文文化跑马场为固定资产作抵押。

2023年101391全部归村集体1项目类别为文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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