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23 来源:阜蒙县蜘蛛山小学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政府办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蜘蛛山小学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蜘蛛山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蜘蛛山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小学学历教育教学,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多样化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从事小学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教学的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1、教务处。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各级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师专业化成长,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教学科研、教学管理及日常事务的组织与协调等。

2、政教处。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具体实施;加强德育队伍、班主任及班集体建设、落实班级管理的量化考核工作;开展德育课程及德育主题活动,做好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落实五育并举;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家校社共育。

3、总务处。负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抓好学校各种公用设施建设,做好学校各种教学设施的保管,维修;负责采购各种教育教学项目及物品,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管理学校的财务账目,合理使用资金;做好保安保洁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蜘蛛山小学 

二、阜蒙县政府办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蒙县政府办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蜘蛛山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1193.14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9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33万元,教育支出支出增加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9.4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关于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蒙县蜘蛛山小学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蒙县蜘蛛山小学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 0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蜘蛛山小学尚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