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08 浏览量:694 来源:阜新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工作开展依据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阜委办发〔2021〕35号)、《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阜蒙委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最新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开展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是发文归口管理。2023年教育局机关发文数量压减5%,按发文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未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做好可行性研究的政策性文件一律不予印发。
二是统筹安排各项会议。2023年局机关会议数量压减5%,全局性会议每月召开不超过2次,全教育系统性会议每月召开不超过2次,会议时长未超过1个小时。部门发文、召开会议均做到向局党委办公室归口报备,报请局领导审批。
三是数据精简填报。机关各部门对基层学校所需填报数据均进行梳理整合,进行一次性告知交办。各项数据无变化不再要求报送,凡是能线上报送的材料、报表,未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四是规范开展考核、检查和督查工作。教育局年末开展的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按照局党组关于2023年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会议精神,涉及考核的各部门本着考核事项能合并的尽量和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的原则,制定考核工作计划和简单明了的考核细则,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对于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本着注重平时、过程从简、讲求实效的原则进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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