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信访局

日期: 2024-12-13 浏览量:64 来源:阜新县信访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具体工作安排,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县委、县政府同志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做好阜新县进京上访群众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分流工作。负责民心网县长留言板、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箱以及群众来信的办理。

(三)向有关乡镇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省、市、县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中央及省、市、县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进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信访工作。

(五)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推动全县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对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鉴管理、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全县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和信访矛盾排查预警工作,对重点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进行督办,承担综合类文稿起草、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访法治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信访系统干部培训、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业务室。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群众工作,报告群众来访重要情况,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来访情况,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到县委、县政府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

负责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其他国家机关及省市县机关转送、交办、督办的来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致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的来信,受理、转送、交办、督办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以及群众来信等的办理工作。

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审核案件处理结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信访案件的处理,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反馈案件处理结果,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审核中央及省、市、县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受理应由县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助相关部门形成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并提交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核,负责县级信访事项评查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

局长:李维正

办公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东段1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7:00       

联系电话:0418-880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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