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科技局

日期: 2024-12-13 浏览量:45 来源:阜新县科技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外国专家管理等工作职责。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暂无)

局长:陈玉春

办公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7:00

联系电话:0418-82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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