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 2024-03-13 浏览量:1903 来源: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城市公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行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全县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

(五)承担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关于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爱国卫生、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综合工作;组织协调县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心网、市民热线等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编制物流发展规划与研究工作;组织审核、上报、下达运输场(站)及投资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交通营运、交通物流的营运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交通枢纽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公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信用交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定县级公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拟定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生产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交通战备工作有关公路交通保障方面的职责,承担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规划和公路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审核、上报、下达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重点项目的年度计划;负责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市场行业监管;组织公路重点项目的调研、立项、论证、资金协调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拟定全县公路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营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设计文案审批、项目竣工验收。

局长:王利军              

办公地址:阜新县民族街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联系电话:0418-882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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