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13 浏览量:1552 来源: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玛瑙产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产业基地各项管理工作;
(二)研究拟定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提出基地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并对外招商;
(四)负责基地国家政策资金、银行贷款的项目包装及争取工作;
(五)负责基地投资项目工作;
(六)研究提出基地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方案;
(七)负责管理基地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八)负责基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整合原综合局、招商局、宣传策划局、规划环保局和经济运行局,组建综合部、发展部(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部)、市场部等3个部。
1. 综合部
负责协助管委会领导处理政务;负责产业基地的文秘、档案、保卫、财务、信访和后勤等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综合调研,为产业基地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部(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产业基地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产业基地规划建设有关政策和规章;负责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产业基地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编制、申报与实施;主管产业基地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基地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报批工作。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监督管理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管委会及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协调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基地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基地内企业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环境污染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基地环境污染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现场的日常监管等工作。
起草经济分析报告、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向基地管理委员会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3.市场部
负责玛瑙产业基地及玛瑙文化的对外宣传策划,扩大阜新十家子玛瑙产业文化影响力,使其成为阜蒙县的一张名片;负责做好媒体接待、网站维护、报刊编辑;负责玛瑙文化旅游市场的策划、拓展;负责玛瑙文化旅游宣传品、特色商品的研发。
提出产业基地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并对外招商和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产业基地国家政策资金、银行贷款的项目包装及争取工作;负责产业基地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的联络、洽谈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搞好项目收集、整理、包装及推介工作;负责产业基地招商引资的宣传及信息整合工作。
主任: 齐金海
办公地址:阜新县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联系电话:0418-826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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