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日期: 2024-12-19 浏览量:368 来源:阜蒙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序号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内容和标准
1养老服务业定价机制扶持政策养老机构阜新市民政局、阜新市发改委除对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管理外,其他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价格。
2税收优惠政策养老机构阜新市税务局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取得免税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对其在合并、分立、兼并等过程中发生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3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阜新市税务局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4实施优惠的水电气热收费政策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各相关部门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用水、用气、用热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新建住宅供电工程统一收费区域内的,工程配套费按照《关于新建住宅供电工程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9〕3号)中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在新建住宅供电工程统一收费区域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用户自行委托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的队伍,自行建设由公共电力设施至养老院的电力设施,电网企业不另行收取配套费。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按照普通住宅用户收费标准执行。
5海外资本投资兴建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海外资本投资兴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各相关部门海外资本在我市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与国内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同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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