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9 浏览量:246 来源: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所有危房改造户认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县住建局将组织各乡镇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培训工作。由各乡镇经培训技术能力达到要求且有鉴定工作经验的人员,依据住建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对个别确实难以鉴定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于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要逐户出具鉴定报告。报告上标明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人(单位)等信息。
2、补助对象审核。居住在危房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六类重点对象”)。重点对象人员身份界定以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3、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流程。一是农户自愿申请。符合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并同意公开信息,接受核查监督。二是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村民委员会接到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符合条件的农户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三是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收到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确认符合条件的,制作档案(一户一档),加盖各部门公章后,上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户制度,经审核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材料。四是县级审批。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政府上报材料后,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并通知乡镇组织农户进行施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告知乡镇不符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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