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4-01-15 浏览量:367 来源: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统战部《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合规性审核意见》要求,经过反复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等阶段,确定从市委统战部批复项目库中实施我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13个。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本年度实施项目,在做好论证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操作。项目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提供并负责确认其土地性质可以用于项目建设。以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为采购招标主体进行采购、招标。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要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进行招投标。

二、项目批复实施必须于当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前涉及拆迁、补偿事宜由乡镇自行解决。坚决杜绝故意阻挠、阻工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象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应及时抽回该项目并及时向县政府、市民宗局报告情况,同时做好项目更换工作。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项目工程经第三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所在地镇村使用,纳入镇村集体资产,归镇村管理。

三、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要做到资金安排到位、项目管理到位、核算到位、资金拨付到位。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达到资金安全、项目合规有效。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骗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现象的发生。


附件: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类别批复资金
1

绕阳河源头观光农业生态

旅游开发项目

县民宗局扎兰营子镇七家子村产业项目450
2生态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县民宗局大板镇大板村产业项目50
3

民族团结进步庭园

经济示范街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国华乡国华村和两家子村产业项目30
4

花生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二期工程

县民宗局老河土镇敖龙村产业项目40
5蒙古贞庄园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县民宗局王府镇烟台村产业项目40
6

村集体鸡心果园巩固提升

产业项目

县民宗局大巴镇车新村产业项目30
7

新民村垚鑫草莓樱桃园

四期工程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新民镇新民村产业项目30
8乌兰木头河梁东段
治理工程项目
县民宗局紫都台镇八里村改善民生32
9道路建设项目县民宗局佛寺镇佛寺村改善民生30
10河道水毁工程建设项目县民宗局大固本镇关家村改善民生30
11道路建设项目县民宗局招束沟镇三家子村改善民生30
12街区硬化建设项目县民宗局于寺镇平安地村改善民生30
13镇区建设项目县民宗局红帽子镇红帽子村改善民生30
14项目管理费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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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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