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于寺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9 浏览量:166 来源:阜新县于寺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于寺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作用,使我镇政府信息工作有效推进和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于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府办公区设立公示栏,公示内容及时上墙,并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线上同步发布。在“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通过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于寺镇人民政府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点工作、相关活动等123条,通过“阳光三务”平台公布行政村信息21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及时调整于寺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应公开尽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下公开渠道为公示栏、公示板,线上公开渠道为“于寺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阳光三务”平台。平台维护工作设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公开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于寺镇政府各公开渠道设立了信息公开人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公开形式单一、内容更新不及时、群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2024年,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加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创新举措情况

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利用新媒体平台、集中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性,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定期督导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三)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围绕基层政府特点,结合“阳光三务”工作,延伸信息公开层级,加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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