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浏览量:200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2023年,阜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 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县政府官网、市公安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阜新县公安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公安微博发布信息3851条,其中原创信息29条,转发信息3822条,目前阜新县公安微博粉丝数量5046人。阜蒙警视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69篇,其中原创信息26篇,关注度4183人次。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主流媒体刊发公安主题报道141篇,其中国家级4篇、省级7篇、市级130篇。二是开展“5.15”政务公开日、“5.17”电信日防电诈宣传等活动。各派出所、各警种部门以警营开放日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系列活动。窗口单位、各派出所通过布置宣传展板、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行政审批、执法和便民服务事项、证件办理流程、应急避险常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发文均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

4、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体系;将各类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制度办理,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予以上网发布,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做到“凡发必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366

行政强制

20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0.4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在思想认识、信息公开时效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公开要素、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发布政策文件,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覆盖面与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2.工作创新情况: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反诈相关案例、防骗常识等,全方位、多角度提高全民反诈防范能力。

3.其他工作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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