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浏览量:188 来源: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阜新县林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林草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材料收集、撰写、审核等工作,严格规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程序,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或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完整,归类正确。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目前阜新县林草局所有政务事项、设定依据等均已在阜新市政务平台网站上公开。

2.推进林木采伐公示公开。2023年度,林木采伐公示信息共计1222条。所有计划进行采伐作业的小班,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日内在林木所在地村委会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3.推进行政处罚公示公开。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数42件,均在阜新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推进政务事项办理公开。2023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1638件。所有政务事项办理过程可在阜新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材料清单及各环节联系人均已在阜新政务服务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扩充,公示内容表述单一,更新不及时。

2.改进措施:加强信息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力度,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三审三校制度,一是拓宽公示渠道,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和平台,采用信息公开栏、政务网站、微信、电话、宣传车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改变公示内容多以文字为主的表述形式,更多地采用图表、音频等简洁直观的表述方式,使公示内容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阜新县林草局2023年未收缴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政务公开创新工作方面。林草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许可职能向审批科室集中;加大对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理流程,审批事项通过“阜新政务服务网”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集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县林草局努力提升“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标准,接续完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全面构建亲清统一型政商关系,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夯实电子证照应用基础,不断强化电子证照模板认领、电子证照数据归集、电子印章加盖等相关工作,推进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电子印章制作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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