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浏览量:109 来源: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2023年,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权责清单等各类信息,广泛向全县各族群众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全面公开民族宗教业务办事流程、时限,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2023年,我局共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条数为6条,分别对本年度实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的申报、批复、实施各环节做到了及时公开;同时按照财政部门需要,将单位本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适时公开。此外:发布工作动态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保密法》及相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加强政务信息平台管理,在业务部门指导下,及时理清规范本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办事流程,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本单位信息,明确专人对信息公开进行审核和报送,严把政策关,确保按政策规定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出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我局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保障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收到良好社会反响,未引起任何不良反响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创新举措情况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开展本单位信息业务培训,利用党员学习日,组织传达落实《条例》,注重学习领会新精神,新要求,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务公开方面工作的重视,确保能够细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各项工作。本年度按照民族政策宣传活动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条例》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宣传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宣传服务中,向全县各族群众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类政策宣传近10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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