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浏览量:175 来源:阜新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阜新县水利局2023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171.8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信息依申请公开质量,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按时回复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在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信访案件6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形成了主要责任人总体把关,分管负责人审核,综合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传达并贯彻执行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细致部署相关工作。 要求各股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做好信息制作、上报工作。争取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跃上一个新台阶。

(四)监督保障情况

阜新县水利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需加大对工作人员相关信息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学习培训。 

2、主动公开还不到位,存在公开不及时情况。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及时进行信息的更新发布,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格式,完善数据。

2、加强信息发布的多样性,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阜新县水利局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创新举措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在“世界水日”、“法治宣传日”等时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捐助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水法”等法律法规信息, 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三)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促进水利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 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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