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份行政处罚(危险化学品类)

日期: 2024-01-31 浏览量:215 来源:阜新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等案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姓名:

郭建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

日期:

2024-1-24

处罚事由:

经立案调查,发现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下列违法问题:

1.《年产8500t农药原药、8000t医药农药中间体及副产生产项目》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自主验收,因为此项目产生的副产品盐酸导致该公司盐酸总产量变大,但该公司未在自主验收完成后10日内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

2.《年产8000吨2-叔丁基-2-[2-(4-氯苯基)乙基]环氧乙烷农药中间体项目》试生产于2023年11月4日到期(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该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和使用。

 

处罚依据:

上述第1条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2条行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60000.00元

处罚机关: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等案

处罚决定书

文号:

(阜蒙)应急罚〔2023〕园危027号


 

 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建法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案

行政相对人

名称:

郭建法

法定代表人

姓名:

郭建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

日期:

2024-1-24

处罚事由:

经立案调查,发现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建法存在下列违法问题:

1.该公司《年产8500t农药原药、8000t医药农药中间体及副产生产项目》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自主验收,因为此项目产生的副产品盐酸导致该公司盐酸总产量变大,但该公司未在自主验收完成后10日内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处罚机关: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建法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案

处罚决定书

文号:

(阜蒙)应急罚〔2023〕园危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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