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2-07 浏览量:113 来源:阜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阜新天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郭**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2月7日 |
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 | 2024年1月17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在检查时发现阜新天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随即立案调查,经调查后发现其行为属于未批先建,违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款壹万元,并追缴其人防易地建设费。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 阜新天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含氟中间体精细化学品项目未批先建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阜蒙国动罚决字〔2024〕第(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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