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05 浏览量:128 来源:阜新县统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阜新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县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县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七)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八)收集和整理县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县内外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加强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策研究、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协助乡镇(街道)统计助理任免工作,负责统计系统县内外交流工作。
组织、协调拟订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能源等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管理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对国家、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三新”统计制度的设计、制定及综合协调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2、综合统计室。负责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资金流量(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核算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及服务业核算资料及有关财政、税收、金融等统计数据并开展分析研究,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评估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非金融资产投资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组织实施民间投资、新产业投资的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社会、民生、科技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定期组织开展R&D资源清查和创新调查,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和新经济统计调查,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科技和文化发展领域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开展劳动力调查、企业用工等统计调查,承担劳动工资统计,定期发布全县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统计信息,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对基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对相关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行业、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和财务核算资料。
3、行业统计协调室。负责统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重点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三新”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对相关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行业、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和财务核算资料。
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统计调查,承担县域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和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三新”统计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承担农业普查任务。
组织实施工业等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相关“三新”统计工作,负责对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速测算。
组织实施能源、资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开展相关“三新”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部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其他机构类型单位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情况、部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费、协助上级统计部门做好境外来县域内工作专家、非公有制人才资源等统计调查,负责相关“三新”统计工作,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阜新县统计局本级。
二、阜新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37.44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9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0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增加7.62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二)关于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
(三)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97万元。
(四)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县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占有国有资产情况:车辆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统计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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