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1-05 浏览量:126 来源:阜新县商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阜新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县商务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全县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提供相关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合作项目的信息通报,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定引进企业(项目)履约情况,协调政策落实。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度、汇总、统计、监督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协调组织我县参加县外的区域合作和贸易合作活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我县与域外合作组织联络与合作;组织协调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

(4)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县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5)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负责全县进出口业务的统计上报。

(6)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起草全县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8)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阜蒙县突发事件,保护境外阜蒙县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县内涉外突发事件。

(10)拟定阜蒙县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协助办理需国家、省、市审批的县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11)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案件。

(1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业、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4)拟订县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1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16)负责组织县内企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展会工作,推动阜蒙县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室)、 招商办公室(外经外贸办公室、行政审批室)、服务业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阜新县商务局。

二、阜新县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县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57.67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二)关于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

(三)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县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95万元。

(四)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县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占有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0台。

(六)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阜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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