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05 浏览量:145 来源:阜新县塔营子小学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阜新县塔营子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县塔营子小学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县塔营子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按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提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
3.管理小学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对所属单位和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评价。
4.管理和指导班级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5.负责镇域内小学管理。
6.完成语言文字有关管理工作。
7.用好教育经费,掌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8.负责全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教师、校干的培训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做好贫困生就学资助工作。
11.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校设4个内设机构
(1)教务处
协助校长制订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实施教导方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审查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计划。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协助校长选配教研组长。主持日常教务工作,制订课程表、任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并督促执行。安排教师请假、代课工作,做好教师考勤工作。做好六年级学生的毕业、升学工作。建立学校教师的业务的档案做好资料收集统计报表工作。组织好学校的质量监测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工作组织管理教学工作。熟悉新课标的要求,会同教研组长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有计划、有目的的参加教研组的备课和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坚持对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考试及卷面分析等常规性检查,每月至少两次,通过听课、检查学生作业、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召开师生座谈会及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给教师以科学正确的评价。
组织好各种公开教学活动,总结经验。以多种形式培养教学骨干,对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给予教学业务上的具体指导。组织管理好校本课程活动。
(2)总务处
总务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总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和学年工作总结,领导总务处,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
具体组织进行学校校地、校舍、校产管理和基建管理。根据学校总体规划搞好校舍布局.维修维护好校舍;对校产的种类、规格、性能、成色和数量要指定专人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有基建安排时,应做好基建准备工作,具体负责基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以及在建安全工作。 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后勤人员认真履行后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会同教导处,管理好图书、仪器、教具、电器等财产设备,落实责任制,督促有关人员正确使用,提高使用率和完好率;建立与完善公物借还制度和损坏赔偿制度;协助学校保卫人员抓好创安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维护、防盗、防火的工作。积极改善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校园,使校容校貌逐步规范。管好学校物品、校舍等档案。 组织总务处处务会议,负责总务处日常事务工作,不断提高总务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安排好总务人员的工作,努力做到使总务工作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开支,对学校的用水、用电、用纸等要规定制度,严格管理;完善必要的公物使用、出借等登记手续,执行公物损坏、丢失报告制度和赔偿制度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给、维修,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认真做好食堂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师生生活条件,狠抓食品卫生,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做到食堂卫生创一流。办理校长委托、授权、交办的其他有关总务管理及服务工作。
(3)政教处
在校长领导下,根据《德育大纲》精神,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政治思想工作计划,负责学生德育工作及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
协助校长选配班主任,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经常督促检查,帮助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认真考勤、考核,量化班主任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了解学生政治思想动向,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以德育教育为重点,狠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帮助学生树立先成人后成才的意识。期末组织班主任做好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工作。协助后勤、值周教师做好学校清洁卫生工作,逐周颁发流动红旗,逐月评定文明班。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负责学生证件办理及学籍管理。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公安机关不定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配合少先队定期组织讲座,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法制教育。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4) 团委少先队
少先队辅导员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负责指导和帮助各个中队辅导员开展少先队工作、并组织活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负责制定全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开展少先队活动。负责向学校及上级反映、汇报学校少先队工作情况;随时了解和掌握少先队工作和少年儿童的思想、学习、身体成长状况,及时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实效性地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生动活泼的系列教育活动。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少先队工作。有计划地培训各级队干部,指导队干部独立开展工作,培养其工作能力。培养、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加入团组织。做好少先队的日常工作,执行队的奖惩制度。做好少先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少先队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加强队室建设,办好墙报、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等宣传教育阵地,做好队报、儿童刊物的自愿选订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班主任的支持,并配合他们做好班级队的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阜新县塔营子小学
二、阜新县塔营子小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县塔营子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县塔营子小学年收支总预算651.64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48万元;教育支出减少5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2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26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社会保障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二)关于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
(三)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县塔营子小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县塔营子小学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占有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0台。
(六)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县塔营子小学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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