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05 浏览量:137 来源: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3.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
6.负责做好学校治安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蒙古贞初级中学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教处、总务处、教导处、党务处、财务处。
1.政教处:是学校管理学生的一线职能部门,指导并督促班主任的德育工作和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法制和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总务处:是学校管理后勤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负责宿舍管理、教室管理、学生食堂管理、学校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固定资产管理。
3.教导处:研究教育理论、教育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学评价的研究与管理,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党务处: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财务室: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补助等资金的管理,负责教职工五险一金的缴纳,负责各项财务报表的报送,负责预决算的编制等重要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蒙古贞初级中学为阜新县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收支总预算2170.3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2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9.69万元;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长11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长2.77万元。2024年养老保险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关于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
(三)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蒙古贞初级中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蒙古贞初级中学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占有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0台。
(六)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阜新县蒙古贞初级中学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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