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05 浏览量:219 来源: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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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承担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宜居乡村建设、村镇统计、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3、承担房屋开发、预售、统计等服务工作。
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开展房屋征收相关服务工作。
5、承担全县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服务工作。
6、承担建筑行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7、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城市建设档案收集等服务工作。
8、承担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参与震后工程灾害调查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抢险重建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工作。
9、承担县城规划区内的绿化及景观服务工作。
10、承担公园建设、管理及设施维护工作。
11、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公共场所和主要街巷路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及公厕管理工作。
12、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服务工作。
13、承担为城区道路设施保护、桥涵设施保护、照明设施保护、城区排水设施保护等工作提供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县城区雨季防汛排涝工作。
14、承担城区供热供气供水服务工作。
15、承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使用公用部位维修基金有关事项服务工作。
16、承担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服务部、人事财务部、村镇建设服务部、房屋征收开发服务部、建设工程服务部、园林绿化服务部、环境卫生服务部、住房保障服务部、市政设施服务部、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部、物业服务部、供热供气供水服务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550.96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9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6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9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4.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4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35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
(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8.59万元。
(四)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车辆128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其他用车125台。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9台。
(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2024年应编制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类项目共12个,实际编制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项目共12个,涉及资金2148万元,编制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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