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届县政府召开第64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24-01-08 浏览量:129 来源: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4年1月8日,县长包峰在县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七届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研究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车辆洗消中心、调整生猪扑杀补助标准、氟产业开发区重点工作等有关事宜。

会议要求,2024年,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重大方略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持续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强立法供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强化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处理,完善“多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张彪法律服务团队”优势和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持用改革开放的眼光和态度看待县域医共体建设,突破体制机制约束,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撑和保障。要加强沟通协作和互联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县卫健局要牵头负责抓实抓好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加快构建“1+3+36+381”县域医共体运营体系,尽快成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设立县域医共体党委、组建医疗健康集团理事会,深入推进医疗健康集团“六统一”管理机制,扎实做好县域医共体保障政策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县政府办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做到跟踪问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第17届县政府召开第64次常务会议(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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