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 2024-04-08 浏览量:36 来源:阜新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滥伐林木一案,阜(县)林草行罚决字〔2023〕第(01122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及《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3月5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行政罚款:壹万叁仟伍佰捌拾壹点玖捌元(13581.98元)。2.限在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补种738棵树木。

**盗伐林木一案,阜(县)林草行罚决字〔2024〕第(01011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及《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3月28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行政罚款:壹万叁仟贰佰叁拾点陆元(13230.6元)。2.限在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补种150棵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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