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日期: 2024-04-24 浏览量:128 来源: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尊敬的燃气用户: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城市燃气也是如此,如能按安全规则使用它,它就能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不仅给您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还可能殃及邻里和无辜。在此我们诚心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负责户内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日常检查。

2、经常检查燃气灶具胶管两端连接是否牢固,避免胶管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漏。

3、燃气胶管长度不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要定期检查。发现老化、破损或者已使用18个月以上的应及时更换。

4、现场无人照看时不要使用燃具,防止汤水溢出浇熄炉火,引起气体泄漏。

5、每次使用完毕要立即关闭燃气具前截门,如燃气具长时间不用,应关闭燃气表前阀门,防止发生燃气泄漏。

6、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搭挂电线、通讯线以及其他物品,应选购质量合格、气源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

7、家里如有老人、小孩、建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避免因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起火等恶劣事故发生。

8、应配合燃气企业依法实施入户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依法用气、安全用气是燃气法规赋予您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和幸福,衷心希望您认真遵守安全用气事项,尽情享受绿色燃气给您带来的方便与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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