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通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案(企业)

日期: 2024-05-31 浏览量:126 来源:阜新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通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隋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5-24

违法事实及处罚

依据

2024416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通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行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采矿区域停止生产,限期75日整改,并处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玖佰陆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采矿区域停止生产,限期75日整改,并处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玖佰陆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通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

处罚决定书文号:

阜蒙)应急案〔2024非煤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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