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施大棚雪灾恢复重建县级核查结果的公示

日期: 2024-07-10 浏览量:293 来源:阜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受2021年11月特大雪灾影响,我县设施农业遭受严重损毁。为引导鼓励农民发展设施农业,支持恢复生产,市、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雪灾恢复政策,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整理,形成了阜新县设施大棚雪灾恢复重建县级核查汇总数据,现对全县各乡镇恢复生产再核实核查结果进行公示(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此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相关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如所反映问题属实,县农业农村局将进行认真研究并作出相应调整。

监督电话:0418-8803011

来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环东引路农业农村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阜新县设施大棚雪灾恢复重建县级核查结果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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