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12 浏览量:683 来源: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2024〕13号
县直相关部门,各有关乡镇街:
根据市委统战部《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合规性审核意见》要求,经过反复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等阶段,确定从市委统战部批复项目库中实施我县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7个。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本年度实施项目,在做好论证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操作。项目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提供并负责确认其土地性质可以用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项目批复实施必须于当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前涉及拆迁、补偿事宜由乡镇自行解决。坚决杜绝故意阻挠、阻工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象发生。项目工程经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要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登记、确权等相关工作,将项目移交给项目所在地镇村,纳入镇村集体资产,归镇村管理。乡镇要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确保项目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三、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要做到资金安排到位、项目管理到位、核算到位、资金拨付到位。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达到资金安全、项目合规有效。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骗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现象的发生。
附件: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二批)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二批)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项目类别 | 批复资金 |
1 | 阜新县云上助力美丽乡村旅游展示平台开发项目 | 县民宗局 | 产业项目 | 20 | |
2 | 王府镇全市文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试点示范项目 | 王府镇 人民政府 | 王府镇 王府村 | 产业项目 | 40 |
3 | 哈拉乌束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 县民宗局 | 福兴地镇 十家子村 | 改善民生 | 30 |
4 | 道路建设项目 | 县民宗局 | 十家子镇 南甸子村 | 改善民生 | 25 |
5 | 阜新县城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 县民宗局 | 城区街道 | 改善民生 | 15 |
6 | 柳条沟塘坝修复项目 | 大五家子镇人民政府 | 大五家子镇 哈尔套村 | 改善民生 | 15 |
7 | 路基改造项目 | 化石戈镇 人民政府 | 化石戈镇 二色村 台吉村 | 改善民生 | 20 |
8 | 项目管理费 | 县民宗局 | 其他项目 | 1 | |
合计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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