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23 浏览量:383 来源: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解决低保无房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024年共有46套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低保无房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 、青年医护工作者和青年教师分配。根据《阜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意见》(阜政办【2016】29号)《阜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阜蒙政办发【2019】79号),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符合阜新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
二、房源位置及数量
2024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45套,分别为和美雅苑8套,湖畔花园13套,湖畔橙饰7套,凯旋国际7套,信通花园10套。
三、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9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租房分配。
四、配租
1、配租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对于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保障对象,住房保障服务部门根据保障对象的轮候顺序,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保障对象按照顺序号进行选房。
2、分房大会地点: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会议室
3、参加人员:县住房保障服务部门、街道、社区及申请对象、政协委员
4、分配程序
(1)由住房保障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公布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及房源信息。
(2)保障对象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然后按照顺序号进行摇号确定房间号。
(3)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与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签订《阜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后,办理入住手续。公租房摇号分配结束后,除不可抗力外,已取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3日内未与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签订《阜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在政府网站公开分配结果。
五、收费标准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不分房屋远近、楼层,只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按年度缴费,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并缴纳当年租金。城镇低保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3元,其他保障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4元。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需缴纳500元公租房保证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讯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3、房屋租金直接缴入财政账户。
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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