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29 浏览量:140 来源: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公示单位: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阜新市阜新县伊吗图镇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41887722
邮箱:670228098@qq.com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2日下午17:00前
公示内容: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联网共享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250号)文件要求,空气自动监测站均须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平台联网,由于该体系设备损坏不能进行联网,需聘请第三方运维单位对设备运行进行维护,现需对负责本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代理公司进行询价,要求项目代理公司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进行政府采购程序。
询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收费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及相关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等。
3.收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提供收费依据。
二、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单要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附带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及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相关经验,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送至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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