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4 浏览量:205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7号)精神,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辽财社﹝2019﹞276号)和《关于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阜人社﹝2019﹞271号),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将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人才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359283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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