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在部分人行横道设置控制信号灯的建议》(第54号)答复

日期: 2024-07-17 浏览量:136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尊敬的罗吉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部分人行横道设置控制信号灯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阜蒙县人民医院附近、实验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水利局信号灯处、信通小区门口处、北门隆宇市场南门早市时段等人流量大,过往行人络绎不绝,往往造成机动车长时间礼让等候,致使主干道机动车辆大量积压,从而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尤其是实验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有寄宿制学校开学或放假时段,人行量骤增,礼让行人车辆严重拥堵成为常态,尤其是隆宇早市南门,该处7点-9点人流量较大,且行人中老年人的比重较大,行动缓慢,致使机动车在高峰期同行效率极低。

二、工作措施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交警大队牵头落办,专门组织科技中队进行了实地查勘和调研,认为您的建议对城区交通管理具有较高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目前,我县城区大部分交通岗路口无人行道信号灯,交警部门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在城区主要路口斑马线两端建设安装人行道信号灯,同时完善各类警示提示标志,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发现,依法礼让。

(二)部分路口斑马线处不能设置信号灯,如信通花园北门、京都楼下、隆宇市场南门、人民医院门前等斑马线处不能设置信号灯,以我县城区的路况、车流量等问题,不适合设置过密信号灯,会直接影响机动车通行效率,造成路段拥堵。

(三)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抽调精干警力,加强城区早晚高峰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加强交通岗和斑马线行人的管控和劝导,保障行人与车辆安全、顺畅通行。

(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利用“两微”推送信息、电子滚动屏、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广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让市民文明出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阜新县公安局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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