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卫生院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处罚决定

日期: 2024-11-26 浏览量:166 来源:阜新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阜蒙医保罚字〔2024〕第2号

被处罚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李**

电话:15134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921725655****

违法行为类型: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日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署名经治医生为白**、李**、武**、张**、张**133本已报销住院病历,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涂改医学文书等违法行为,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13.20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卫生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辽宁省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裁量权办法(试行)》第十三条(二)、《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序号4的规定,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卫生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行为按照裁量基准从重情形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713.20元,并处以基金损失5倍罚款13566.00元;2.责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卫生院加强监管,三个月内形成整改报告,报送阜新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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