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26 浏览量:104 来源:阜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魏洪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优质农产品品牌标准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为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发了“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该系统覆盖了重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目前,系统处于信息采集阶段。我县作为农业大县,按照省、市相关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系统信息采集工作。
二是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县于2023年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工作。我县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主要聚焦初级农产品和经过初加工但未改变自然性状及化学性质的农产品,要求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必须附带承诺证销售。
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级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连续多年对县域内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兽药及饲料的生产经营、生鲜乳的生产及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规范全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工作,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安全自律意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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