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无牌照电动车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城乡道路安全的建议》 (第90号)答复

日期: 2024-07-17 浏览量:116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石家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无牌照电动车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城乡道路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当前,我县城乡共有无牌电动四轮车3000余台,多数电动车主为60岁以上老年人,未经过正规培训并驾车上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了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交通安全。

二、工作措施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和建议。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交警大队结合自身职能,深入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城乡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查纠治理,强化行为养成。

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利用“两微”推送信息、电子滚动屏、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广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车主的守法意识。

三是由于三、四轮车车辆属性不明确,不能上牌,交警执法依据不足,处罚乏力。下一步将积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三、四轮车管理工作的立法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推动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

再次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建议。



阜新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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