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实施方案

日期: 2024-08-06 浏览量:647 来源:阜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力奋进之年,是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百十一”奋斗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在全省跃级晋位、全市勇当排头的拼搏之年,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意义重大。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以及《关于<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辽财农〔2023〕243 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更好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县2024年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规划安排如下:

一、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确保衔接资金发挥效益。

2024年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努力实现 “两缩小、两确保”,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使用,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带农富农能力强、资金使用效益高、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的项目实施。

按照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共分三方面:第一方面是安排政策性补助项目8个,计划安排资金1203.938万元;第二方面是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41个,计划安排资金8480.5万元;第三方面是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项目33个,计划安排资金2849万元。

二、精准对接项目资金计划,巩固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一)统筹政策支持,促进增收补贴项目。

充分利用衔接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就业、金融保险配套和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计划实施项目8个,预计投入资金1203.938万元。

一是优先聘用监测对象等从事公益岗位,公益岗工资补助资金698.148万元。截至目前,公益岗人员工资补助已拨付至乡镇;二是公益岗人员意外伤害团意保险40.59万元;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计划安排职业教育补助120万元;四是支持危房改造资金80万元;五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小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30万元;六是支持为省监测线下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购买商业防贫保险计划安排资金15万元;七是项目管理费项目110万元,按照省、市乡村振兴局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范年度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工作要求使用;八是2024年防返贫监测费10.2万元,通过调查数据测算,协助地方防返贫工作开展。(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推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重点支持各地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全县种植业基地、养殖业基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和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的优化机制。

预计实施产业项目41个,计划投入衔接资金8480.5万元,保证产业发展方面资金安排比率在60%以上。

一是发展五小产业和庭院经济到户项目21个,财政投入资金82.5万元,鼓励和引导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

二是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巩固提升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增强带动增收能力;支持因地制宜,培育“一村一品”“土特产”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计划支持相关乡镇发展产业项目20个,预算资金8398万元。其中,正大阜新百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平安地镇八楼子村种猪场建设项目,拨付资金1500万元;福兴地镇育苗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东梁镇哈拉户稍村草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99万元;王府镇后备箱伴手礼展厅建设项目和紫都台镇小米及杂粮深加工项目,安排财政资金337万元等。(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2)

(三)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计划支持相关乡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3个,计划安排资金2849万元。

一是支持全县22个村开展“和美乡村”创建项目,项目预算补助资金2109万元。支持整村规划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推动整体面貌提升,特色建筑保护利用等。以村庄规划为核心,充分发挥重点中心镇所在村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计划支持阜新镇桃李村、阜新镇白玉都村、沙拉镇北查海村、沙拉镇朱家洼子村、招束沟镇上招束沟村、老河土镇衣家洼子村、平安地镇平安地村、苍土乡东苍土村、泡子镇泡子村、大板镇山岳村、建设镇建设村、蜘蛛山镇刘家湾子村、十家子镇海山岱村、务欢池镇西村、王府镇辉彤村、太平镇架木苏村、卧凤沟才里营子村、大巴镇二门得力村、福兴地镇十家子村、扎兰营子镇木头营子村、福兴地镇新邱村、红帽子镇两家子村、建设镇哈不台村等,开展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创建项目。(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3:序号1-23)

二是根据乡镇和村庄布局分类以及村庄规划,并保证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着重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惠民生工程(断头路硬化)、排水排涝工程、修理边沟、排水沟等项目6个,项目预算资金426万元。(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3:序号24-31)

三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项目预算资金314万元。(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3:序号32-36)

二、严格规范项目审批流程,防范风险提升项目收益。

贯彻落实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 的通知》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和行业部门对建设类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依据项目投资规模,逐级审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组织乡镇进行实施。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计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汇总表(政策性补助项目).xlsx

附件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计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汇总表(产业发展类项目).xlsx

附件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计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汇总表(乡村建设项目).xlsx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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