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清单》第16项涉及阜新县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 2024-11-26 浏览量:21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滞后。阜新市65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2016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省财政补助阜新县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涉及在东梁镇建设2处生活垃圾转运站,2019年6月省财政补助阜新县、彰武县和清河门区1970万元资金,涉及在阜新县建设2处垃圾转运站、在彰武县建设4处垃圾填埋场(点)和在清河门区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因为县乡两级推进缓慢,2020年6月以来被阜新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住建局多次督办,2020年10月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至本次督察进驻时仍未完工交付使用。

二、整改目标

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短板,完成垃圾转运站及填埋场建设。

三、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整改核心动力。县领导及住建部门实地调研,并针对佛寺镇、阜新镇转运站运维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二)强化责任机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我县召开佛寺、阜新镇中转站运维会议,会议明确:一是重新梳理项目建设流程,明确各阶段关键时间节点及责任人。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对工程进度进行实时监控与动态调整,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三是争取更多建设资金支持,确保工程款及占地补偿等款项及时足额拨付。

完成情况:目前,东梁镇(2座)、佛寺镇(1座)、阜新镇(1座)四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并具备运维条件。下一步,县住建部门将完善工程建设相关手续。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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