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47 来源:阜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政府各委、办、局主任、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除享有一般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外,还有行使各项自治权;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66.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6.4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158.3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二)支出总计666.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1.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9万元。
2.项目支出114.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主要包括会议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58.3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98万元,项目支出114.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3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13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3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1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0.6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转、调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4.46万元,主要是会议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58万元,主要是退休工资补发、取暖费支出、老干部报刊订阅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退休人员工资补发列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19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转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26万元,主要是职工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8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转等。
4.住房保障支出39.4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4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转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4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9万元,比上年45.71万元减少4.22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年度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00%)达到100%。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会议费及办公费115万元”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会议费及办公费115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2)“会议费及办公费115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此项目经费支出,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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