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63 来源: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县县域经济发展、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方针、政策,为县域经济发展、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服务。 

(2)为县域经济发展制定政策、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发展环境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落地、任务指标考核等工作提供服务;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作提供服务。 

(3)为新能源产业、新能源企业、新能源项目建设和前期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4)为收集、储备、包装、推介项目提供服务。为项目调度、汇总、通报工作提供服务。为协调平衡重大项目用水、供电、征地、环保等项目建设问题提供服务。为入县级库项目审查论证、重大项目评估论证、项目考核验收等工作提供服务。 

(5)为信用信息征集、整理、加工、发布及管理工作提供服务;负责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承担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757.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739.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3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7.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8%。主要是收取退役军人工资及保险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6952.11万元,增长247.81%,主要原因:清洁取暖项目财政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9757.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4.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1万元。

2.项目支出9433.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67%。主要包括清洁取暖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952.11万元,增长247.81%,主要原因:清洁取暖项目财政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3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0万元,项目支出9433.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34.34万元,增长247.18%,主要原因:清洁取暖项目财政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59.4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9.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0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6.52万元,主要是人员福利及商品与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12.50万元,主要是购入生物质颗粒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1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0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相应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16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5.22万元,主要是下岗志愿兵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4.69万元,主要是伤残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补助发放较晚。

3.卫生健康支出14.5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5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相应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9417.90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9417.90万元,主要是清洁取暖项目财政支出增加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3.9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9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相应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43.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此类费用。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此类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此类费用。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未产生此类费用的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43.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上年减少0.66万元,降低27.50%,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此类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43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3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9.7。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8.35万元,自评平均分90.8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用于项目办公经费(4.5)”、“用于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分散农户“光热+电”项目支出2.8”、“用于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支出”、“用于“光热+”产品维修人工费方面支出”、“清洁取暖资金县级配套”、“23年12月公用经费(4.5452)”、“下岗志愿兵人员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用于项目办公经费(4.5)”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该项目的资金拨付。

(2)“用于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分散农户“光热+电”项目支出2.8”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该项目的资金拨付。

(3)“用于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5.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76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分材料提交不全,导致资金暂未全部拨付。

(4)“用于“光热+”产品维修人工费方面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分材料提交不全,导致资金暂未全部拨付。

(5)“清洁取暖资金县级配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的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分材料不全,导致资金暂未全部拨付。

(6)“23年12月公用经费(4.5452)”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452万元,执行数为4.54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该项目的资金拨付。

(7)“下岗志愿兵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1万元,执行数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该项目的资金拨付。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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