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85 来源: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 起草有关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全县城镇建成区内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城 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 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工商、水务、 食药监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 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实施以县政府确定的行政处罚权目录
为准 。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 划和中长期规划。
(四)负责建立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 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厘清职责边界;负责制定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 案件移送等制度。
(五)负责依法建立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清单, 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 径和问责机制。
(六)负责建立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考核机
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 究制度等。
(七)负责临时性占道费收缴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44.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7.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0。
3.事业收入0万元0。
4.经营收入0万元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0。
6.其他收入26.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15%。主要是阜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拨付的工资款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55.93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物业费的支出;二是2021-2022年电信费用支出;三是2023年年末收回经费的支出。
(二)支出总计644.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17万元。
2.项目支出84.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14%。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5.86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物业费的支出;二是2021-2022年电信费用支出;三是2023年年末收回核减经费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
主要是阜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拨付的工资款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8万元,项目支出58.0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19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一是2021-2022年电信费用支出;二是2023年年末收回核减经费的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8万元,占11.44%;卫生健康支出25.3万元,占4.1%;城乡社区支出479.67万元,占77.64%;住房保障支出42.19万元,占6.8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退休费(项)2.5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56.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 职业年金缴费(项)11.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的退一补一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25.3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2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479.67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21.63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运行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项目支出(项)58.04万元,主要是2024年物业费的支出、2021-2022年电信费用支出以及2023年年末收回核减经费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42.1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住房公积金(项)42.1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61万元,完成预算的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核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6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6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核减。比上年增加7.24万元,增长26.45%,主要是2024年度支出2023年部分核减经费的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7万元,比上年减少4.88万元,降低10.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6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年度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00%)达到100%。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用于2021-2022电信使用费方面支出”、“用于物业服务费方面支出2.5”、“用于上年年末收回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用于2021-2022电信使用费方面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75万元,执行数为2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效地完成了任务目标;二是节能增效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2)“用于物业服务费方面支出2.5”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4万元,执行数为29.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效地完成了任务目标;二是节能增效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3)“用于上年年末收回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5.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7.67万元,完成预算的54.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效地完成了任务目标;二是节能增效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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