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31 来源: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草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草业发展、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林果业发展战略,编制林草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二)依据《森林法》、《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管理,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

(三)指导全县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四) 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五)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负责林产品工业、多种经营等宏观管理,指导经济林基地和市场建设。

(七)为林业、草原以及自然保护区等资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科学研究、教学实训等提供服务;承担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

(八)机构设置 综合服务部、种苗和技术推广服务部、林草执法部、国有林场服务部、草原管理服务部、工程建设部、森林资源管理部、林业生物防治部、自然保护地服务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1个。当年无变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411.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11.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2725.02万元,降低33.49%,主要原因:一是国有林场机构改革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0人工资经费及全部在职人员“五险两金”由县财政保障。二是2024年较2023年度退休人员较多,经费预算相应减少。三是2023年度追加资金补缴以前年度拖欠林场职工工资和保险。。

(二)支出总计5411.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11.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3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8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725.02万元,降低33.49%,主要原因:一是国有林场机构改革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0人工资经费及全部在职人员“五险两金”由县财政保障。二是2024年较2023年度退休人员较多,经费预算相应减少。三是2023年度追加资金补缴以前年度拖欠林场职工工资和保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经费全部用于人员工资、保险和各项经费支出,年末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1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1.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25.02万元,降低33.49%,主要原因:一是国有林场机构改革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0人工资经费及全部在职人员“五险两金”由县财政保障。二是2024年较2023年度退休人员较多,经费预算相应减少。三是2023年度追加资金补缴以前年度拖欠林场职工工资和保险。。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2.71%,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4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22万元,主要是补发退休人员2001-2003年度调整退休工资补发增资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9.39万元,主要是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4.93万元,主要是单位应缴纳的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42.48万元,主要是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国有林场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46万元,主要是职工工伤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28.7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8.73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应缴纳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3.农林水支出3582.88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3582.88万元,主要是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工资和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在编人员工资和全部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纳入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21.9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1.96万元,主要是林业中心和国有林场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在编人员工资和全部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纳入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60万元,完成预算的8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一核减公务用车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相关支出等。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公务接待等相关费用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没有公务接待等相关费用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8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一核减公务用车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统一核减公务用车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2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 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1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0 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49.81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4475.48万元;王府林场借调氟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吴刚、崔永生2名同志2020年11月-2023年12月末经费37.1万元;退休职工职业年金403.58万元;林业中心经费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设定的目标 4个项目当年全部完成,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4475.48万元;王府林场借调氟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吴刚、崔永生2名同志2020年11月-2023年12月末经费37.1万元;退休职工职业年金403.58万元;林业中心经费1.62万元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4475.48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7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全部执行,执行数4475.48万元;二是项目执行率100%,当年全部完成。

(2)王府林场借调氟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吴刚、崔永生2名同志2020年11月-2023年12月末经费37.1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全部执行,执行数37.1万元;二是项目执行率100%,当年全部完成。                        

(3)退休职工职业年金403.58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全部执行,执行数403.58万元;二是项目执行率100%,当年全部完成。                        

(4)林业中心经费1.62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全部执行,执行数1.62万元;二是项目执行率100%,当年全部完.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报表.xls


 部分 附件

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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