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18 来源: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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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阜蒙委办发【2018】69号),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是县文化旅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向公民提供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利用文化、体育、旅游服务资源(服务设施、人才、资金、技术、政策)开展服务工作。完善文化、体育、旅游服务采购与供给,完善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体系。策划、承办各类文化、体育、旅游宣传、培训、教育等活动,开展对外交流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工作职责
负责党建和文秘、人事、财务、后勤、安保等工作。
(二)文化馆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挖掘、整理民俗、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活动,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指导乡镇文化站(中心)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艺活动,创作文艺精品,研究群众文艺理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全县非遗普查和非遗代表作名录申报工作,认定、公布全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负责全县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个人)和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开展非遗项目宣传、推介工作,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展览(演)活动,负责全县非遗档案管理、实物征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四)图书馆工作职责
对县域内图书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开展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服务工作 ,承担乡镇及城区街道图书馆业务辅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及其它珍贵、易损文献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五)蒙古贞乌兰牧骑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3570”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对外人文交流和演出活动,创作演出文艺精品,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艺术,培养民族艺术人才。
(六)民族博物馆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设置馆藏文物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制定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文物安全;通过举办展览、科研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七)体育发展部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体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促进体育社会化,培养体育人才,组织各类体育赛事,对全县体育社团和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37.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37.72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71.08万元,降低15.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1137.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4.42万元,占支出的80.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9万元。
2.项目支出223.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63%。主要包括体育场馆资金增加,非遗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濒危剧种演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71.08万元,降低15.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年末无余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42万元,项目支出223.3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1.08万元,降低15.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7%,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5.33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48.14万元,主要是文化创作与保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657.62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与旅游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116.61万元,主要是体育场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11.2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1.76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92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8.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标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2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59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9.37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4.01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39.1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9.15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7.1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1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压缩。比上年减少0.42万元,降低0.2%,主要是公共用车运维费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与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0.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共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52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2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无,自评平均分78.46(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46.34万元,自评平均分85.4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公共体育馆免费开放补助;戏曲公益演出;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8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文化馆年费开放完成正常运转;二是图书馆免费开放完成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在本年度项目项目资金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及时申报。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48.14万元,完成预算的74.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个部门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二是保障《乌力格尔》《阜新东蒙短调民歌》《蒙古勒津马头琴音乐》等项目传承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3)“公共体育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81万元,执行数为12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蒙古贞体育馆的正常维护运行,以及必要的人员费用支出。;二是供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4)“戏曲公益演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7.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蒙古贞乌兰牧骑艺术团响应党和国家的最新惠民政策多次下乡镇和外地开展活动演出;二是保障艺术团演出活动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5)“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4万元,执行数为309.7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艺术团的正常人员费用支出。;二是保障了艺术团正常演出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全部支出;二是项目资金申报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好本年度项目项目资金支出;二是及时申报项目资金。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阜新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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