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9 浏览量:4 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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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阜新县公安局(本级)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阜新县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研究、部署执行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和提出对策及措施。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事故。
(六)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等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八)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 通秩序。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向居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541.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541.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4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2568.52万元,降低15.94%,主要原因:执法办案经费和公安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13541.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759.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0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6.52万元。
2.项目支出3782.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93%。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执法办案支出、其他公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568.52万元,降低15.94%,主要原因:执法办案经费和公安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今年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4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9.14万元,项目支出3782.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减少2568.52万元,降低15.94%,主要原因:执法办案经费和公安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1.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947.77万元,占8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4万元,占6.77%;卫生健康支出249.3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427.12万元,占3.16%。
1.公共安全支出11947.77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8165.32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资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22.9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资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辅警、协警公用支出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1267.3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支出未做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1792.11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5.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辅警人员及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做到其他公安支出,上半年辅警经费支出计入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17.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12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6.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2.99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4.95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支出未做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77.39 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支出未做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3.95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49.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9.3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458.8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27.12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9.35万元,完成预算的15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执法办案业务用车4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出国(境)。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人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9.3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15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4台执法办案业务用车。比上年减少61.59万元,下降36%,主要是去年更新9台执法办案业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0.5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1万元,主要用于油费、修理费、车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0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85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5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71.06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及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2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5.4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671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71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年度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4.14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99.23万元,自评平均分 90.346 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安办案经费、公安装备经费等(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辅警、协警”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1.27)万元,执行数为(31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318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2)“公安办案和装备经费500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298.17)万元,完成预算的(59.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298.1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3)“公安办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9)万元,执行数为(184.23)万元,完成预算的(37.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184.2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4)“公安局日常办公经费50.16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16)万元,执行数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4.7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5)“公安局新建两所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2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2.42)万元,完成预算的(90.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72.4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6)“公安局综合执法部门人员(延时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81)万元,执行数为(17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173.8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7)“公安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2)万元,执行数为(9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8.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96.3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8)“年预算办案经费100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57.06)万元,完成预算的(57.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57.0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9)“新招聘辅警人员工资、保险等187.34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34)万元,执行数为(149.23)万元,完成预算的(79.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149.2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10)“在押人员给养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24)万元,执行数为(16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165.2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11)“执法办案和业务装备150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4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63)万元,执行数为(127.88)万元,完成预算的(85.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127.8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12)“执法办案和业务装备经费193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万元,执行数为(127.65)万元,完成预算的(66.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127.6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年末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内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核对账目,将收回资金返回,应支出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13)“2023年10-12月辅警工资550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8)万元,执行数为(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97.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14)“2024年上级专项辅警工资403万元”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1.4)万元,执行数为(4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401.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15)“2024年公安局综合执法部门人员(延时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7.62)万元,执行数为(347.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项目1个);二是(项目执行中实际执行数347.6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我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2024年我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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